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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移民部要求恢复对赖昌星的宵禁规定
环球华报 |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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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移民部要求联邦法院恢�赖昌星的宵禁规定一案已在昨天(20日)开庭,移民部律师帕克(Helen Park)以及赖昌星的代表律师胡塞尔(Adrian D. Huzel)在庭上就是否应该恢�赖昌星的宵禁规定进行辩论,法官哈林顿(Hon. Harrington)当庭没有宣判结果,可能在未来的一周或是一个月之�会有进一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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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展示卑诗省驾驶执照 黄运荣 摄

此前根据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发言人证实,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已取消,从4月19日开始,赖全天24小时都可以离开寓所,不受任何限制。而在此之前,加移民暨难民局只允许赖昌星每天中午12时至晚上9时半才能离开向当局登记的住所。而更具戏剧性的是,在当局作出此一决定的前几个小时,赖昌星因违反宵禁令而遭到警方拘捕。

在昨天的法庭上,移民部律师帕克认为,根据赖昌星以前的报道记录中,有多次迟到报到的记录,�多次违反宵禁令的规定,�且在以往的判决中,赖昌星被认为具有潜逃风险(flight risk)的人,因此,取消宵禁令可能会令赖昌星有机会逃往除中国以外的第三方国家。

不过赖昌星的代表律师胡塞尔则认为,赖昌星完全没有逃跑的可能,胡塞尔表示,赖昌星早前的中国护照早已过期,中国方面也不可能再签发护照给赖昌星,就算现在有第三方国家愿意接受赖昌星到其国家,赖昌星也没有合法的签证进入其国家。而且,赖昌星也不可以持有旅游签证进入第三方国家,因为他现在没有有效的旅游文件。

胡塞尔也对此案表示乐观,据�解,法庭可能会要求移民部以及移民及难民局共同推翻以前的判决,重新申理针对赖昌星宵禁令的申查。�且法庭还会考虑自今年四月至今赖昌星的表现。胡塞尔指出,这段时间,赖昌星没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出现,因此,法庭可能会继续判决取消赖昌星的宵禁令。因此情况可能对赖昌星来说,比较乐观。

胡塞尔指出,赖昌星以及其前妻曾明娜现在仍然需要每周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报道一次,�规定赖昌星不得涉足赌场、�不准与大圈帮等一些黑帮团体有所来往等。法官哈林顿昨天�未公�下次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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