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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营否认大赦扁珍吕游
大公网 |200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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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的市长特别费案经三审无罪定谳之后,传出他有可能大赦和他一样陷于特别费官司的数百位公务员,甚至是陈水扁夫妇的机要费案的说法,二十五日在台湾各界引起纷纷议论。有蓝营立委表示会对马翻脸,也有绿营天王表示不领情;被指已着手研究大赦案的马英九辩护律师宋耀则澄清说,未来特别费案将如何处理,马英九定调为一个“开放的问题”,目前仍仅在研究、讨论的阶段,绝未决定处理方向。

蓝委反应激烈

对于大赦传闻,之前曾跟马英九当面说过,“如果给陈水扁特赦,我真的会翻脸”的立委邱毅,今日以高分贝继续对马喊话,“凭什么陈水扁、吴淑珍、吕秀莲、谢长廷、陈唐山、游锡(上方方下土)这些特权份子,这些贵族可以大赦?然后人民就不能大赦?所以我坚决反对大赦,如果大赦,我要翻脸!”

邱毅表示,以余文被判刑确定的标准来看,陈水扁和谢长廷都不应该脱身,“特赦太矫情,何况扁珍机要费根本不是特别费,以余文被判刑来看,谢长廷的案子再议的结果一定要被起诉和判刑!”

马营态度保留

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罗智强指出,马英九在选前就数度表示,赦免权虽然是“总统”职权,但它的行使必然会侵犯司法权,且过去没有前例,必须非常谨慎,马英九这个态度没有改变。在他就任后,若有需要可由法务部进行搜集及讨论社会的看法。

马系立委吴育升则表示,特别费案和“国务”机要费案不同,大赦对象应只限一般使用特别费的首长,不含扁珍。

王清峰:该问检察总长

准法务部长王清峰上午表示,她还未上任,很多业务和政策未完全熟悉,特别费案大赦与否,她还要再了解,不是现在就能说什么。她也强调,特别费案目前都在检察官手上,检察官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是否全面大赦,更该去问检察总长。

宋耀明否认大赦

宋耀明今天郑重澄清,他从未对外界说过“马拟大赦特别费”等内容。他说,此事的原委是在三二二之后,他特别提醒马英九,对于特别费的处理已出现大赦或修法的声音,但大赦或修法都牵涉到法律责任的范围、以及法律公平性,同时还要一并考虑特侦组目前手上的特别费案是否要继续侦办下去等问题;马英九听了之后认为这些问题的确很复杂,因此要他先去研究各项利弊得失,并没有决定说要大赦。

绿营不领情

前民进党主席游锡(上方方下土)今天为特别费案出庭,对于马英九大赦的传言,游锡(上方方下土)说,他不便评论。

而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师孟则表示,陈水扁即使因机要费被判有罪,也绝不能接受马英九的“施舍”,因为这有明显的政治动机,将让陈水扁陷入困难境地,对陈水扁自己、对民进党都是伤害。

马案例对扁珍不利

马英九特别费案宣判后,审理“国务”机要费的台北地方法院表示会参考马案判决的见解。法界人士认为,如果依最高法院判决马案余文有罪及“公款公用”的见解看来,未来对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涉及的机要费案不利。

检方起诉机要费案,主要是认为吴淑珍搜集他人发票,交给“总统府”前副秘书长马永成、“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及出纳陈镇慧核销请领机要费一千多万元台币,被依伪造文书及贪污罪起诉;陈水扁则被认定为夫人吴淑珍的共犯,将在他五二○卸任后起诉交付审判。

有检察官认为,依最高法院见解,不仅以领据核销的特别费要“公款公用”,本来就必须实报实销、以单据或发票核销的机要费,更须“公款公用”;吴淑珍不仅以他人发票申领机要费,钱还没有用在公务上,当然涉嫌贪污及伪造文书罪,未来审理结果很不利。

而依照这样的标准,吕秀莲、游锡(上方方下土)、陈唐山等人,恐怕也都难脱刑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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