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国务院查处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社在国殇期间违法造谣和传谣的法律责任 中国公民王军涛 2008年5月12日,中国四川发生以汶川县为震中的特大地震,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惨重。中国政府顺应民意,做出决定,在19日至21日,举行国殇,悼念震灾中死难的中国同胞。为保证国殇气氛,中国政府要求举国“不造谣、不传谣和不信谣。”然后,就在国殇日第一天,中国官方喉舌中央电视台就造谣诽谤我。对于这一个诽谤,我已经在第一时间声明澄清。但是,至今中国官方网站既没有拿下谣言,更没有更正错误。这表明,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社不是误解和错报,而是蓄意造谣和诽谤。 为严肃法纪,我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查处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社在国殇期间,公然违背国务院政令,造谣、传谣和信谣。具体要求如下: 1,国务院根据公开文字书证查清有关事实。 2,责成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社发表道歉声明,并给与我赔偿。 3,处理那些故意制造谣言和传播谣言,顶风破坏法纪,损害公民尊严和声誉,损毁政府形象的责任人和当事人。 我的上述要求是对中国政府的政纪和公正廉洁的一个检验。 同时,我决定采取其他方式维护我的尊严和名誉,清理那些以权势践踏国法的蛀虫: 1,我敬请国内有心维护法律尊严的律师与我联系,和我讨论有关司法程序和法律依据。代理我的诉讼案件。 2,我请国内200家参加“不造谣、传谣和信谣公约”的网站调查事实真相,拿掉有关不实之词。请中国公民将我的要求送给各网站版主。 3,如果由于权势者干扰,我不能在中国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声誉,我将与律师协商,在其他国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的名誉。 我决心采取一切方式维护法治的严肃性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声誉,绝不容许权势者诽谤和践踏。 中国公民王军涛 2008年5月23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http://www.jinbw.com.cn/jinbw/xwzx/zgxw/20080519540.htm 最高法院决定http://rss.xinhuanet.com/newsc/legal/2008-05/17/content_8191261.htm 官方喉舌诽谤书证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8-05/20/content_8215192.htm 王军涛声明http://www.dwnews.com/gb/MainNews/Opinion/2008_5_20_14_44_18_444.html 全国网站地震期间公约http://news.y.china.com.cn/chengxin/node_511319.htm# 关键字: 王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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