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近日部分媒体报道的在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家中搜出现金千万、天花板装满现金、妻子狂烧钞票、在舞王持有干股等细节,深圳市检察院回应称“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这些说法是没有事实根据的”。“亿元资产副局长”涉案金额仅6万。而对于陈旭明其他行贿受贿问题,检察院称“目前尚不能证实”。(《广州日报》11月27日报道) 轰动全国的“亿元资产副局长”,受贿金额仅6万,无论如何都是件很难让人信服的事情。当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唐泰来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最高涉案金额只有30万元、陈旭明涉案金额6万元时,全场一片哗然。并且,唐泰来念完通报稿件后,主持人马上宣布新闻发布会结束,并没有给记者提问时间。然后唐副检察长从侧门离开,所有记者围上去想采访几句,都被婉拒----也许,怎样让媒体和公众相信自己的说法,他们自己都没有信心。 “亿元副局长”受贿仅6万的说法经官方之口说出,估计有不少人会感到欢欣鼓舞。首先长出一口气的,当然是“亿元副局长”本人。那么大的官儿,只收了区区几万块,简直太清廉了嘛。至于他为啥有那么多资产,惟一的解释是人家太有本事,亿元资产都是人家的“劳动所得”。据传,“亿元副局长”的官位是花了几千万买来的,那些卖官者闻讯估计也会大喜过望吧:终于安全了! 但是,受贿仅6万的说法,不仅没有改变我对“亿元副局长”的愤恨,反倒让我对他平添了几分鄙夷。堂堂副局长,难道连这几个小钱都不放过?作为“亿万富豪”,这点钱恐怕还不够他塞牙缝的吧。太贪婪了!太匪夷所思了! 只收了别人区区6万块,“亿元副局长”就不遗余力地为舞王俱乐部提供庇护,导致该俱乐部无证无照经营且存在涉毒、小姐陪侍等诸多违法行为,在开业一年时间内就发生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24宗,直至发生特大火灾事故。不过是为了6万块小钱,他就将党纪国法抛到了脑后,他就点头哈腰变成了非法老板的“马仔”,不惜以身试法、涉嫌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难道党纪国法就这么不值钱?难道他这个副局长就这么不值钱?这才是真正的“跳楼大甩卖”、“出血大甩卖”呀!既然网瘾都可以被认定为“精神病”,像这样不值钱、“大小通吃”的官员,是不是也应该列入“精神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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