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武铉以“人权律师”起家,在竞选中高举“实现新旧交替,打破旧政治和特权政治”的大旗,上台之初标榜清廉 。而陈水扁由“三级贫民”家庭走进台湾大学法律系,由律师步入政坛,在“美丽岛事件”中崭露头角,“反黑金”的口号所向披靡,年轻人视陈水扁为偶像。 如果再将韩国与中国台湾地区作一比较,不难看到卢、陈两人所处的历史背景也颇相同----都是“东亚四小龙”,在独裁统治中实现经济起飞,政商勾结,钱权交易盛行。尽管都摆脱了独裁,政党纷争却从未停息,政治领袖也走不出盛极而衰的轮回。 卢、陈都是从他们的下属或亲友的案子打开缺口,才逼近他们本人----从这一现象中,我们也能看到东亚的血缘传统在政治生态中的作用,似乎一涉及到亲人的利益,领导人的责任感和道德感就崩溃了。 都是通过选举上台的,他们执政的每一天都面对着反对党和充分享受新闻自由的媒体----对卢、陈的争议和指控都开始于他们在任时,但都是在他们卸任后才受到查处。 那么,说到底,问题的症结之处, 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为什么监督在亚洲地区就难以实行? 这似乎印证了亨廷顿的民主观点----第三世界国家实现现代民主的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一旦公权力实现比较开放的竞争之后,对权力自身实行有效的监督,往往就成了最为棘手的问题。 客观地说,卢武铉的自杀在揭示了韩国民主有待完善的某些软肋外,同时也昭示了民主的益处----假设韩国依然继续全斗焕时代的集权方式,经济依然发展,那么,从全斗焕、卢泰愚到卢武铉的黑金腐败会暴露吗?应该不会暴露在司法调查下,最多暴露在民众的嘴巴上。 “卢武铉门”所涉嫌的问题金额,充其量是600万美元,且来自名不见经传的制鞋商所贿,与过去那种源于大财阀、动辄数亿美元的政治黑金已有程度上的很大差别,但纵然如此,仍难逃舆论和法律的追究。 卢武铉自杀后,一些中国媒体在评论中谈到了道德压力,不少公众赞赏卢武铉表现出的知耻意识。看来这一事件引起中国民众的广泛关注,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由于卢武铉卷入了腐败案,而是他的自杀体现出的耻感文化。 更多的是,民众对官员道德压力的缺失深感担忧----卢武铉的个人羞耻感,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最高的代价,但是,当一个国家绝大多数人,甚至掌握权力的阶层,都缺失羞耻感的时候,仅仅是个别人的羞耻感有用吗? 韩国司法部门在卢自杀后又突然宣布停止调查----其人已逝,罪与非罪的法律之辩,或“保守”与“改革”之争,接下来也许会先让位于东方民族的义礼人情。 这似乎代表自杀可以换得尊严和宽恕。台湾地区的《中国时报》刊发了一篇评论称,肯定卢武铉自杀,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负面教育,我们探讨腐败的时候,应该集中关注于“如何透过公正的司法体制,将相关弊案厘清并予正确判决,让犯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给人民一清楚的交待,还给人民公道”。 寄希望腐败分子的自我反省和良心不安,实在是一种无力的一厢情愿。治疗腐败的最好方剂还是法律和公开透明,这也是形成道德压力的最重要的基础。事实表明,仅仅靠道德压力而不是法律程序,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 卢武铉留给韩国的“背影” 卢武铉事件的发生,将会进一步造成韩国民众的分裂与对立。 卢武铉的悲壮身死,对韩国政治现状造成了极大冲击,未来也会对韩国政治生态产生重要影响。近日,《新民周刊》就卢氏之死对韩国政坛的冲击,专访了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韩国研究中心郑继永博士。以下是采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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