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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刺官案:打了折的正义
德国之声 |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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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中在湖北巴东县一家洗浴娱乐场所发生的"邓玉娇刺官案"引起了中国网民的强烈关注,有人甚至称邓玉娇是新时代的"烈女",为了保卫自己的尊严,展示了正义和勇气等等。中国不少法学和社会学的专家也参与了有关"邓玉娇案"的讨论。6月16日,巴东一家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是防卫过度,不过免除了对她的一切刑事惩罚。德国之声记者就"邓玉娇案"电话采访了北大法学院教授,目前正在新疆石河子大学任教的贺卫方。

德国之声:贺卫方教授,首先感谢您接受德国之声的采访。5月中在湖北巴东县一家娱乐场所发生了一起邓玉娇刺官案,在当时引起了中国网民的极大关注和热烈讨论。有人甚至称邓玉娇为新时代的烈女。6月16日,巴东的一家法院对这件案子进行了一审判决,认为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但是防卫过度,不过免除对她的一切惩罚。您如何评价这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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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教授

贺卫方:总体来说,这个判决比我预料的要好一些。当然他维持了对邓玉娇有罪的判定,同时又考虑到了她是一个有限制责任能力的人,也有自首的情节,所以不再对她进行刑事的处罚。我原来预计可能会判她两年有期徒刑,但是缓刑。不过最后的结果是邓玉娇现在已经恢复自由了。我虽然觉得如果完全按照法律来讲,这并不是一个完全正当的判决。但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打了折的正义。

德国之声:您为什么说,这不是一个完全正义的判决,而是打了折呢?

贺卫方:按照刑法的规定,如果一个女性遭到强奸这样一种犯罪行为的时候,她的防卫权利是无限的防卫权。那么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当时在这样的一个洗浴场所,邓玉娇所面临的这几个男子,他们究竟要做什么。从不同的信息途径了解到的情况,在我看来,他们似乎有要强奸邓玉娇的意图。所以说,如果法庭能够通过一种严格的证据审查,我想强调一下如果,如果三个人的确是当时构成了要对邓玉娇进行强奸的这样一种非常明显的场景,或者从一个女性的角度,邓玉娇在那种场景下,比如说她的裤子被别人扒下来了,别人把她按倒在沙发上,那么邓玉娇就可能从她的那个角度来采取法律认同的正当防卫的措施,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实际上邓玉娇会杀人是因为前面这人的行为,那么前面这人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他们真的构成了一种明显的实施刑事强奸的场景,那么这个案件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案件。它是从属在黄德智,邓贵大这几人的强奸行为基础之上。检察院起诉他们的强奸罪,邓玉娇的反抗是针对谁,如果是强奸的话,邓玉娇的防卫那么就是正当防卫,不应当有任何形式的指控。当然也有可能当时法院的判决是说,当时那几个人只是想羞辱她,并不构成一种强奸的行为。但是我们看到,法院对这个案件根本是缺少一种对前期行为的司法审查。所以我自己总体来说,虽然对这个判决让我感到有一点意外,觉得这是一件难得的事情。但是严格地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讲,还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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