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帖子踢爆,各大网络媒体揭露,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这个偏远县城的检察院的检察长,开着价值百万人民币的德国进口越野车。这好似一颗重磅炸弹,让平静无风的网络世界起了波澜也引起了诸多的媒体的猜测,那就是一个贫困县的检察院检察长何以坐拥百万豪车用以代步,何以能享受如此待遇,悬挂着O字开头的特权车牌,而泰然自若呢? 当然如果当地的检察院有钱,自己买的,那么大不了是违反了用车规定。但是检察长在接受媒体采访却回应称:“车是朋友的,牌照是临时的 帖子是诽谤我的”。那我就是纳了闷了。作为反贪部门的首长,作为监察机关的首脑,作为监督力量的机构成员,如此搪塞,理由很充分吗?难道,在此一事件里,自己的角色很不光彩,很让民众失望,你自己没有通过媒体跟网络,从中发现吗? 何谓“车是朋友的”,车是什么朋友借给你的呢?出手借你长期的借你,就是一台价值百万的豪车,这可是百万啊,不是百块。想想吧,一个农民如果想拥有这么一辆豪车,那是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得到呢?你作为检察长,轻而易举的就有人借给你,你也乐不可支的就坦然相受,这是为什么呢?交情深吗?友谊厚吗?就算是吧,但是作为监察机构的领导,这样做很正确吗?很对头吗?什么样的交情能把一部刚买的新车相借于你,什么样的理由让他掷百万金钱而让你享受呢?难道友谊真能突破人性自私的念头,让其突然开悟用百万块钱来证明交情的深厚和友谊的伟大,呵呵。 何谓“牌照是临时”的?这样一块O字开头的特权车牌,竟然悬挂在“借”来的车子之上,难道也理由很充分,很冠冕堂皇吗?难道是“临时”就可以证明,这没什么不对吗?难道百万豪车自己没有牌照,非得用 “临时”特权车牌来彰显自己的身份,还是民用牌照根本于你现实的地位远不相称,非得用这样的“临时”让路人侧目于你,用悬挂着特权车牌的豪车,让当地的各个部门为你亮绿灯呢?作为监察部门部门本应监督官员的言行与施政,你倒好坐着悬挂有特权车牌的“借来”的豪车,这是不是有点跟自己的职务跟职责不大相配呢?在问责别的官员时是不是有点理屈词穷呢? 何谓“帖子是诽谤我的”?我想这是作为政府首长不应该有的用语。因为每每有爆料指称官员的不是。这都似乎成了习惯用语,潜台词貌似有种要跨省要惟爆料者是问的意味。有道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检察长大人难道就没有值得反躬自省的地方吗?作为官员,不是就是要曝光于普天之下,接受舆论的监督和民众的审视的吗?就算爆料者“诽谤“好了,难道其中就一丁点的事实都没有?既然你说是“诽谤”,那么你的辩白是不是也是“狡辩”呢?不要有这样的思维好不,不要有什么事情都是“诽谤”的好吗?这不是个很好的借口,因为很多官员都已经用过和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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