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1月5日电/陈水扁晚上“自辩”说,李登辉时代,“奉天专案”原本1年有1亿1千多万元可使用,但都缴库了之后,“总统”只剩下“国务机要费”可使用,所谓的公关公司的费用原本适用“奉天专案”报销,但之后只能使用“国务机要费”。他说,当时公关公司表示,如果台湾不续约,他们将向大陆靠拢,由于他们知道很多秘密,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决定再续约2年,并用“国务机要费”报销。
他说,机密费永远超过非机密费,所以要想办法用发票报销;收集发票是从2002年到2006年,如果2002年这样做不行,主计单位或审计单位为什么没有提出指正?如今那么多年都审计过了,却到第5年才说不行,这样要他怎么做?而无法留用和无法补充的改变,有人说没关系,用发票报销即可,当然现在知道程序有瑕疵,是可以检讨的事,但中间接受到错误讯息,对此感到抱歉,但用这种程序瑕疵或错误讯息做的事,就说是贪污。 他重申,虽然是用家庭成员消费的发票报帐,但全部用在公领域,1480万绝对没有放进私人口袋里。 他又辩称,机密外交有时候是从很久之前就开始准备,花钱什么时候可以回收都不知道,如果可以成功,替台湾创造更大的外交空间,这是外交艰难中必须要走的路,有时候也常花了冤枉钱,当如果要说那些钱是平白花掉,对他来说是很大的误解,也不懂台湾外交的困境。 关于“甲君”秘密外交案,陈水扁说,现在“甲君”在哪里,落在谁的手中,他都很替他担心。他也向检察官表示,很多机密外交,他无法向检察官说明,甚至永远都无法说出,要随着人进到坟墓都不能说,就是如此机密。当初也向检察官说,不能引起外交纷争或政治斗争,这是在别的国家不会发生的事,而是因为台湾外交困境如此艰难,才必须如此。 陈水扁又批评大陆打压台湾国际出路。他曾向检察官表示,很多外交工作实在无法说明,而他实在没有必要和义务非要向检察官报告机密外交,为了保护当事人,好在很多事他都没说,否则那些当事人一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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