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中国    
没有犯意信赖保护 马律师团采双轨辩护
台湾中国时报 |2006-11-25        
声明: 本消息或因风格和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但未经核实,也不代表我们的立场、观点或建议。如有侵权,联系秒删。[ 使用条款 ]

赞助信息

记者萧旭岑、刘凤琴报导/检方侦办特别费,了解律师团研议方向的国民党人士透露,检方心证可能认定马「侵占公款」,律师团已帮马英九拟出两大辩护策略:马没犯意,捐款超过八年特别费总额;入帐特别费并未规定首长要记帐、缴回,有违信赖保护原则。

预算法规范机关并非个人

至于查黑中心检察官侯宽仁,质疑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特别费汇入帐户,剩余未缴库,可能涉及违反预算法。马英九的大学同学、执业律师罗明通指出,这种说法可能是对预算法有所曲解,因为预算法规范的是机关并非个人。

罗明通说,依预算法六十一条规定,经费剩余时,得转入下月或下期继续支用,但以同年度为限。预算法规定结余的经费要结算,此处的「结算」指的是机关本身。

罗明通强调,特别费不管是月初或月中领取,其实在领钱的那一刻就已完成结算。事实上,不管是审计部或主计处,从来都没有再要求特别费须另行结算。

疏忽未办理结算惩戒问题

罗明通并说,各机关执行预算的公务员如果跨年未结算,只是构成惩戒问题,并非侵占,疏忽未办理结算更不构成刑事犯罪。

检方锁定马英九无单据入帐的特别费流向追查,以及已将马当成被告,都是极度不利的讯息。但国民党乐观认为,律师团拟出的两大策略,至少可以证明马英九没有侵吞公款的动机与意图;而且如果马英九有事,绿营天王以降全国六千多位首长都有事,兹事体大,检方不会不察。

据了解,律师团研拟的策略,第一就是马英九未有「侵占公款」的事实。律师团汇整马英九帐户资料,显示马每月将帐户款项多数汇入妻子周美青帐户内,近八年来周美青经常代马捐赠给公益团体,至少捐给一百个以上公益社团及私人。

到八月底为止,捐款总额达五千七百卅一万四千零六十七元;而汇入马英九帐户的特别费,共一千五百四十七万八千三百八十六元,捐款远超过特别费。律师团据此强调,马并无侵占公款(贪污)的意图与事实。

第二个策略,就是证明马英九是依法处理特别费,如果因为特别费定位不明、法令规定不清,就认定马有贪污,不符法理原则。律师团将举出主计、审计单位的特别费法规,均未要求首长针对领据入帐的特别费,要记帐并缴回,可合理视为该款项一经领出之后,就等同结算完毕;如今却要首长提出帐目,证明自己八年来每一笔钱的用途,有违公务员「信赖保护原则」。

虽然对律师团攻防策略有信心,但因为检察官侯宽仁可能从严办案,马英九被起诉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国民党从上到下,已积极展开「抢救主席大作战」。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上周亲自邀集副执行长与历任党团书记长、国民党智库与市府核心幕僚,组成「危机应变小组」因应。

赞助信息

您的观点至关重要

点击朱笔,直抒胸臆

Google: super cool 200

    © 2025  八阕之地™ by Towards Digital Group反馈意见业务合作隐私政策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