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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票反对37票弃权――《物权法》草案高票通过
星岛网 |200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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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天(16日)上午召开闭幕式,备受争议的《物权法》草案在中央全力护航下,以赞成2799票,反对52票,弃权37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各代表团再次进行了审议。

星岛网报道,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之前针对有关的争议进行说明,以及当局派出法学专家到各人大代表团向代表解释,并对草案再作修改后,当局对草案在获高票通过已有信心。虽然此前政协通过的政治决议表示“政协赞同《物权法》(草案)”,但保护私有财产的《物权法》在草拟过程中仍在社会引起激烈讨论,甚至有学者、退休高级官员公开指其违反宪法,及将加速国有资产流失。

事实上,早在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已成立一个九人小组,监督《物权法》的起草。在上次修宪之后,《物权法》草案原本准备在2006年3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然而,曾在前社会主义国家南斯拉夫研习的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共产党员巩献田,在2005年8月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中,指《物权法》草案“违宪”,这公开信并得到约200名学者和退休官员的声援。

巩献田表示,尽管《物权法》草案听起来似乎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权利,但本质是要保护极少数富人的物权。他不无讽刺地说,“制定《物权法》就等于保护富人的豪华轿车和乞丐要饭的棍子。”此外,他还强烈谴责没有把宪法中的另一句“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物权法》,认为该法一旦获得通过并开始实施,可能造成更多国有财产流失。

随着时间的推移,反对改革开放的声音已越来越微弱,人们希望《物权法》获得通过,因为中国确实需要这样的法律来保护私有财产。例如,住房现在很大程度上已私有化了,不过在许多城市,地方官员为了重建继续强行拆迁。在农村,即便租赁合同仍有效,土地也被强行收回,农民得到的补偿少得可怜。然而,如果人大委员决定否决《物权法》草案,希望他们的决定完全是基于法律理由,而不是屈服于政治影响。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中共必需更努力地解决引起公众日益不满情绪的问题,例如官员腐败、贫富差距与日俱增以及社会不公。否则,可能会有越来越多人加入“左派”,质疑改革开放的目的。公众的这种不满情绪如果得不到缓解,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形成一股反邓小平改革路线的力量。

另外,总理温家宝将在人大会议闭幕后举行中外记者会,虽然民众没有机会直接向温家宝提问,不过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站近日收到的网民提问就高达十几万条。网民问题很广泛,从改革开放争论、反腐败、两岸关系,到“吃什么安全?”都有。网民问得最多的是房屋、教育和医疗问题,有网民甚至质问温家宝“在你任内房价如此高涨,正常吗?”

另一方面,政协十届五次会议15日闭幕,通过的政治决议强调支持香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坚决反对台湾“法理台独”。

当天的政协大会闭幕式上,除了黄菊之外,胡锦涛、吴邦国等八名政治局常委全部亮相。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大会说,政协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共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意义十分重大。

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胡锦涛上台之后提出的理论,修正以往只顾经济高速发展的发展理念,同时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大会通过的政治决议“尊胡”味道相当浓,指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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