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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移民部要求恢复賴昌星的宵禁規定
環球華報 |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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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聯邦移民部要求聯邦法院恢�賴昌星的宵禁規定一案已在昨天(20日)開庭,移民部律師帕克(Helen Park)以及賴昌星的代表律師胡塞爾(Adrian D. Huzel)在庭上就是否應該恢�賴昌星的宵禁規定進行辯論,法官哈林頓(Hon. Harrington)當庭没有宣判結果,可能在未來的一周或是一個月之�會有進一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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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展示卑詩省駕駛執照 黄運榮 攝

此前根据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發言人證實,針對賴昌星的宵禁令已取消,從4月19日開始,賴全天24小時都可以离開寓所,不受任何限制。而在此之前,加移民暨難民許賴昌星每天中午12時至晚上9時半才能离開向當局登記的住所。而更具戲劇性的是,在當局作出此一决定的前幾個小時,賴昌星因違反宵禁令而遭到警方拘捕。

在昨天的法庭上,移民部律師帕克認為,根据賴昌星以前的報道記録中,有多次遲到報到的記録,�多次違反宵禁令的規定,�且在以往的判决中,賴昌星被認為具有潛逃風險(flight risk)的人,因此,取消宵禁令可能會令賴昌星有机會逃往除中國以外的第三方國家。

不過賴昌星的代表律師胡塞爾則認為,賴昌星完全没有逃跑的可能,胡塞爾表示,賴昌星早前的中國護照早已過期,中國方面也不可能再籤發護照給賴昌星,就算現在有第三方國家願意接受賴昌星到其國家,賴昌星也没有合法的籤證進入其國家。而且,賴昌星也不可以持有旅游籤證進入第三方國家,因為他現在没有有效的旅游文件。

胡塞爾也對此案表示樂觀,据�解,法庭可能會要求移民部以及移民及難民局共同推翻以前的判决,重新申理針對賴昌星宵禁令的申查。�且法庭邃會考慮自今年四月至今賴昌星的表現。胡塞爾指出,這段時間,賴昌星没有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出現,因此,法庭可能會繼續判决取消賴昌星的宵禁令。因此情况可能對賴昌星來説,比較樂觀。

胡塞爾指出,賴昌星以及其前妻曾明娜現在仍然需要每周向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報道一次,�規定賴昌星不得涉足賭場、�不准shit~与大圈幚等一些黑幚團体有所來往等。法官哈林頓昨天�未公�下次開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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