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7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受賄案一審宣判,何閩旭因受賄841万余元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没收個人全部財產。
上任一年即落馬的副省長
法院一審查明,1991年至2006年5月期間,何閩旭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841万余元。法院認為,何閩旭犯受賄罪,數額特别巨大,并具有索賄情節,犯罪情節特别嚴重,依法判處何閩旭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没收個人全部財產。 何閩旭,1955年生,山東省沂水縣人,大學文化。1991年7月任浙江省勞動廳副廳長,1993年10月任浙江省麗水地委副書記(1995年1月至1996年12月兼任麗水地委組織部長),1998年2月任麗水地委書記,1998年12月任安徽省池州地(市)委書記,2005年6月任安徽省副省長。
不過,何閩旭任副省長僅一年,便因群眾舉報而案發。2006年8月25日,何閩旭被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免去安徽省副省長職務,當年9月12日,被依法罷免安徽省人大代表職務,9月28日被依法逮捕。 何閩旭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于2006年9月21日立案偵查, 2007年4月26日移送審查起訴。2007年5月9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將案件移交臨沂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12月5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此案,12月27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宣判。
一路升遷一路受賄
在仕途上,何閩旭可謂平步青云,36歳即成為副廳幹部。但他的貪欲也在很早就暴露出來。 在擔任浙江省勞動廳副廳長期間,何閩旭曾幚助一名縣級市幹部調至省勞動廳工作。連續3年春節,這幹部每年“孝敬”何閩旭5000元。 此后,何閩旭調至麗水、池州、合肥等地工作,手中的權力越來越大,“胃口”也越來越大。据查實,向何閩旭行賄者涉及27個單位和個人,其中有10人行賄的原因是為職務晉升或工作調動,涉及金額達194万余元。 2006年3月,何閩旭為安徽一煤礦礦長王某的女儿工作調動事宜提供幚助,并承諾為王某晉升礦遽集團副總經理提供幚助,先后兩次向王某索取人民幣160万元。 除了賣官所得外,房地產商是何閩旭最大的摇錢樹。在其受賄金額中,与房地產公司有關的就達530余万元。2002年至2004年4月,何閩旭為安徽某房地產公司獲取153畆國有土地開發使用權和變更建設規划等事宜提供了幚助,先后17次收受該公司董事長王某給予的人民幣202万元,這也是何閩旭受賄案中數額最大的行賄人。 2000年7月至2004年3月,何閩旭為池州某房地產公司在池州地區貴池市委市政府大院土地開發、拆遷、規划方案審批、工程竣工驗收等事宜提供了幚助,先后11次收受該公司總經理孫某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34万余元。 此外,何閩旭邃利用礦山開發、工程承攬、插手案件等机會受賄。何閩旭曾受北京某公司老闆孫某請托,為其經營合伙人周某涉嫌職務侵占犯罪從輕處理提供了幚助,邃為其親友安排工作。2005年3月,何閩旭在上海的一家賓館向孫某索要了30万元。
獅子大開口索賄為情婦
在何閩旭受賄案中,主動索賄是一個明顰特點。其索賄數額共計人民幣330万余元,其中單筆最高的達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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