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開行副行長王益日前被“雙規”,很多證券遽内人士都不意外,認為不過是遲早的問題。知情人士稱,對王益的舉報信很多,舉報信摞起來一尺高,他早已受到有關部門的“關注”。(6月26日《楚天都市報》) 舉報信摞起來一尺高,讓他早已受到有關部門的“關注”,其實毫不稀奇,從群眾舉報信中發現官員腐敗綫索,乃有關部門反腐敗的手段之一。但令筆者感到奇怪的是,一位熟悉王益的人士稱:“王益的目標曾是當證監會主席,但是告他的告狀信有一尺高。調任國開行雖然升至副部級,實為明升暗降。”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級别的提升,意味着“受到重用”,對于官員來説當然是好事。退一步講,劉少奇在接見掏糞工人時傳祥也曾説:“我們都是在為人民服務工作崗位不同”。不管官大官小,都是人民的“公僕”,都是為人民服務。但現在,有些官員職務的提升,竟被解讀成了一件“明升暗降”的坏事,确實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稍稍回憶一下,對一些官員以“明升暗降”的方式作為一种處理,并非這位王益先生的“專利”:去年2月,針對“彭水詩案”中,涉案書記藍廈華調任重廈市統計局副局長一事,全國人大代表、重廈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黄奇帆表示,雖然此次屬于平級調動,但兩個崗位的重要性完全不同,所以也是一种處理(2007年3月4日《新京報》)。 但細究王益和藍廈華的“遭遇”,我們也不難發現,他們的“升級”或“平調”,之所以被人解讀為“明升暗降”或“處理”,在一定程度上,其實也折射出官場的“潛規則”。 王益在證監會作為分管發行、基金等最為核心部門的證監會副主席,其權力之大毋庸置疑,雖然“升至”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但已非之前的“位高權重”;而藍廈華從一地首長的縣委書記“平調”至統計局長,管理的“權力資源”更是有限。“兩個崗位的重要性完全不同”,“明升暗降”的解讀恐由此而產生。 如果單從崗位“重要性”上体現組織上的“處理”意圖,重廈市常務副市長的説法,恐怕會受到有關部門的否定。畢竟,政府工作都是“一盤棋”,行政崗位也没有重要不重要之分。而人們之所以認為這些官員是“明升暗降”,關鍵就在于對其權力“含金量”的剥奪。同様的級别、同様是官員,為什么有的崗位因為是“肥差”而趨之若鶩,“削尖腦袋往里鑽”,而有的崗位因為是清水衙門,門前冷落車馬稀?“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王益們的“明升暗降”,從另一個方面也道破了官場的潛規則。 官員腐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同様的級别却有“肥環瘦燕”之差,“明升暗降”竟然也可以處理腐敗官員。如此高超的“領導藝術”,豈不是褻瀆政府權威?(高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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