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組織能力与思想教育 歷代盛衰興亡的關鍵無一不系廣義的國家組織能力。傳統中國悠久歷史之中,戰國、秦、西漢這段時期國家組織能力最强。西漢以后,層層自上而下的國家組織之中往往發生不少阻力,削弱了國家組織能力。在内憂頻仍外患空前的二十世紀前半,誠如中山先生所説,偌大的中華民族已象“一盤散沙”。新中國却能在短期之内,將一盤散沙般的民族轉變成空前富于組織能力的國家。為加深瞭解新中國組織能力的革命,先扼要將古今作一對比。 中華民族在戰國期間已開始表現高度組織能力,大体上由于兩個主因。一,戰國期間主要七國之間生存競爭非常激烈,逼使各國非力求富强之道不可。富國强兵之道,并非高談“仁義” 的儒家所能把握,而是几派法家的專長。法家的最終目的是造成絶對君權,在當時也就是絶對的國家的權力。法家雖不否認社會上尊卑貴賤的存在,但主張在君主一人之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削除春秋式貴族特權階級,建立以個人才干shit~為標准的官僚制度,推行郡縣制,逐步走向一元化集權國家的方向。二,為了生存競爭力求富强,法家瞭解農民的重要,因此把農民解放為自耕農,增加農產,擴充兵源,逐漸變成以農、戰為本的軍國民主義的國家。法家是為絶對君權服務,并不是為農民服務為了增强君權才不得不解放農民。新被解放的自耕農雖是擔負賦役的被剥削者,但身份權利畢竟遠胜于農奴。 秦行商鞅之法,百五十年間改革比其他六國徹底,最后征服六國,建立了統一帝國的基礎。劉邦攻下咸陽,蕭何“獨先人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可見西漢一承秦制。 經過元、成和東漢的開國,儒家成了長期的正統政術。儒家重“德化”、“禮治”。最后分析起來,所謂的“禮”實在是維持不平等階級社會的理論工具,与法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恰恰相反。東漢開國的君主劉秀,本人就是南陽的大地主,他建立皇朝時依靠不少其他地區豪族的擁護。儒家的主張正适合東漢皇朝的需要,成為辯護豪族私利的理想理論工具。因此從東漢后期起,國家的組織能力,受到地方政權和社會豪族雙重的阻力,終于演變成三國割据的局面。在以后的朝代,這兩种阻力或不同程度地繼續存在,或阻力形式有所改變,但無疑義地,國家組織能力都被各种阻力所削弱。 最后分析起來,影響國家組織能力最基本的因素是人民是否有積极性。在廣土眾民的中國(公元后二年人口已經六千万),自皇帝到庶民層複雜的國家机构,如果不靠人民積极的擁護,是不可能充分發揮組織能力的。在以法家為政術的六國和秦,各國君主為競爭圖存,不得不解放農奴,保障自耕農的利益,所以農民多少有些積极性。東漢以降,直至解放,雖不無政治上和社會上安定的時期,但人民始終處于被動的地位。人民消极的抵抗是逃避賦役,積极的抵抗是參加農民起義。因為种种政治和社會上的阻力,長期人民消极或積极的抵抗,兩千年來,華北一再陷于五胡、遼、金,全部中國兩度征服于元、清,并几番演出了地方割据。即使在一統局面之下,人民的被動性也嚴重地影響了國家的組織能力。 二十世紀前半的中國,承繼了自清初以來,因人口爆炸而產生的种种空前的社會經濟困難,自清末督撫專權兵為將有所引起的多种政軍弊端,并面臨曠古未有的民族生存危机----西方及日本帝國主義的榨取鯨吞。當時救國主張雖多,回顧起來,惟有中國共產党深刻瞭解自上層改革的無效,帝國主義控制下的幾個大都市的不足恃,真正救亡圖存的辦法是到落后的農村解放人民,建立革命基地,從基層發揮人民積极的組織力量。正因為共產革命的領導堅信救亡必先救民,而領導方面自始即与民眾同甘共苦,所以解放以后,特别是經過文化大革命,政府一切措施無一不根据最大多數最貧苦人民的意愿与福利,政府的目的是建立一個史無前例的平等的社會。在這新社會的基層中,人民确是主人,發揮了積极的作用。 新中國無疑義地是世界上組織最嚴密的國家之一。上自中央政府,中經省、市、自治區、縣,下至城市里的街道鄰里,郷村里的生產隊,無一不包括在組織网之内。就純理論而言,有兩點值得分析。一,僅有組織,未必能充分發揮組織力量,古今中外實例甚多,不胜枚舉。二,新中國嚴密的組織网中,是否邃有削弱組織的阻力。事實上,文化大革命以來,以上兩個問題在實踐上都已不存在。基本原因是今日的中國不是專靠形式上的組織,而是特别注重政治。社會上每個階層之中,各种階層之間,不斷地搞思想教育、討論路綫問題。思想路綫教育的結果,不但使組織上可能的阻力不能存在,而且激發組織成員的工作積极性。這是文化大革命以后的中國的最主要特色之一。
|
|
點擊朱筆,直抒胸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