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報報道听親戚説岳母在外和他人講自己的性欲很旺盛,一晚上与妻子多次做愛,江西鄱陽縣一男子竟持刀把岳母殺成重傷,岳母家僅3歳的小孩也被殺死。9月13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審法院對其死緩的判决。 被告人江某生于1979年,鄱陽縣人。案發前,江某与妻子金某發生矛盾,妻子卷鋪蓋回娘家住。2005年11月15日,江到岳母汪某家接妻子回家,妻子不肯,兩人又發生爭吵。江某气憤之下告訴妻子,他听人説岳母在外將他們夫妻倆一晚上做愛七八次,性欲特别强的事在外傳播,敗坏了他的名聲。一旁的岳父問是听誰説的,并要求對質,江某説是表嫂曹某。江某和岳父遂一起找到曹某對質,但曹某不承認講過。 自己的性事被這么人知道,又没有人承認,江某又害羞又气憤,失去了理智。他气衝衝地返回岳母家中,看到岳母和其孫子小道(3歳)在看電視,拿出准好的刀就砍,然后逃离現場。 經法醫驗傷,岳母汪某為重傷甲級,小道因失血過多而死亡。江某逃亡后躲在其表叔家,後來隨同表叔到都昌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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