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2月13日報道母親与儿子亂倫26年,并多干涉儿子的婚事;儿子為擺脱母親的糾纏保住自己的“清白”,一气之下將母親殺死并分尸滅迹。昨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終審宣判:核准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吕英杰死刑,緩期2年執行,剥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决。 現年46歳的吕英杰,系州市零陵區無遽人員,初中文化。自1980年以來,吕英杰一直保持与其母親陳某的兩性關係1987年、1988年、1989 年,吕英杰先后3次結婚,前兩次結婚后均因陳某從中作梗而离婚。2006年5月15日晚,吕英杰將打工領到的工資交給其妻子,妻子怀疑他未將工資全部交出而与他發生爭吵。當晚12時許,心情不好的吕英杰想起兩天前其母曾叫他去她住處一趟,于是騎上自行車來到母親家里。進門后,時年70歳的陳某要求与吕英杰發生性關係吕英杰便与母親再次做出了亂倫之事。事后,陳某要吕英杰給錢,否則就要吕英杰与妻子离婚。吕英杰為擺脱母親的糾纏,掩蓋亂倫丑行,頓生殺死母親的惡念。 次日凌晨1時許,吕英杰趁母親熟睡之机,騎在母親身上,雙手用力掐住母親的脖子。陳某惊醒后奮力反抗,抓傷了吕英杰的胸部、上肢等部位。吕英杰仍不松手,直至陳某不再動彈。掐死母親后,吕英杰用菜刀將母親的頭部及右手無名指、中指割下裝進縴維袋,扔入河中。隨即返回其母親的住處,用棉絮、毛毯將母親的尸身包裹起來,抛入河中。 同年5月16日早晨,有人在瀟水河中發現一具無頭女尸,立即向公安机關報案。經檢驗,該無名女尸系英杰的母親;無名女尸陰道分泌物里檢出的精斑系英杰所留。5月31日,吕英杰被抓獲。 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吕英杰不能正确處理其与母親陳某的關係非法剥奪其母親的生命,其行為已构成故意殺人罪。陳某与自己的親生儿子吕英杰保持變態的兩性關係并极力干涉其子的婚姻家庭生活,導致其子兩次离婚,在本案中具有重大過錯,且吕英杰的認罪態度較好,故對吕英杰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一審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吕英杰未上訴,檢察机關未抗訴。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將該案報送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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