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儿童服務的副主管朱麗安・沃賽斯特表示,希靈登區政府的工作人員很難阻止孩子的离開。因為如果要看守這些孩子,需要得到法院指令。她説:“我們不可能把他們的房門鎖起來,因為這触犯人權。除非他們犯了什么罪,我們才可能將他們控制起來。我們試圖説服他們不要從中心逃走。” 這様,這些所謂的“儿童”,實際的偷渡客,在大多數情况下,孩子一到達收容所,就會使用預先設定好的手机和人口販子取得聯繫孩子隨即打包自己的行李,不是直接從前門离開,就是從卧室窗口跳出去,离開收容所。 英國一名警官描述了最近一起“消失事件”:“一個女孩子從前門進入收容所,然后直接從另一個門出去了。收容所的工作人員听到了車門關閉及車子离開的聲音,然后就發現這孩子消失了。這可以説是緊急狀况。很顰然,她与犯罪分子有聯繫他們一起完成了‘逃跑’計划。”(注:上述三段文字,來自于互聯网上的新聞報道,但本人負責其真實性)這就是中國犯罪集團,利用英國尊重人權,保護儿童的環境,繞過移民法的監管,借道英國儿童福利机构,組織偷渡入境的過程。當然,不能排除有人受騙或者被迫脅的情况。 所以,如果説這是一起駭人听聞的“販賣”中國儿童事件的話,那么以説這是一個中國政府官方机构參与“販賣”中國儿童的惡行,而与英國官方無涉。英國社會的嘩然和英國政府官方的震怒,一方面是出于人道主義對這些中國“儿童”命運的關注,更重要的是對于英國自己的邊防海關和儿童福利机构所存在的漏洞感到痛心。 比如,中國邊防海關查獲并拘留的偷越中國邊境的印尼人,越南人,菲律賓人,俄羅斯人,能够在24小時或數天内内“大摇大擺”地离開拘留所,而中國政府的工作人員却不能阻止,好言相勸相勸這些“非法移民”留下來免費吃住。這様的消息被披露后,同様會引起中國社會的嘩然。 這個事件中,英國政府在這個事件中,責任几何?當然有責任了,至少是監管不力。英國政府應該來我國學習取經,怎么够讓偷越國境者隨意走動呢?終于出事情了吧。看來,以后英國政府得采取先對“中國儿童”搜身,没收保管他們的隨身物品,而后對他們進行勞動教養。白天勞動改造,晚上學習“邊境管理條例”有人願意補償食宿費用,就允許“中國儿童”自主乘机回國,否則就一直教養下去,看到底誰能熬過誰? 那些實際年齡在18,20歳以上的中國偷渡客,踏上了英國的領土却都成了需要英國政府特别保護的“儿童”了。你若要問英國政府,那些被販賣失踪的中國“儿童”多大了,他們都會告訴你“不滿18歳”。是啊,英國官員是不可能來中國目擊這些偷渡客的被分娩過程的。大家邃記得,2008年的國際体操協會是怎么答奥運年齡事件的嗎?“我相信中國政府出具的文件”。你不得不佩服:中國人民的智慧是無窮的。 新華社在轉載這篇《衛報》新聞的時候,選擇性地遺忘了起畫龍點睛作用的結束語:倫敦華人社區中心主任“萍”(英譯,原文為Ping Hayward)説:“這是中國人生活當中“陰暗”的一面”(大意,原文為:Ping Hayward, the director of the Chinese Community Centre in London, said: "This is a hidden and underground part of Chinese life.") 但是,從讀者對這則“英官方机构參与拐賣中國儿童”新聞的反應和評論來看,絶大多數中國人又顰得心智不全。否則這様的“弱智假新聞”怎么够被廣泛轉載和轉帖的呢?否則怎么有那么的“無知”而又“瘋狂”的評論的呢?單單從新華社的這篇新聞内容看,不用看到一半,就應該大致知道怎么事情了。
|
|
點擊朱筆,直抒胸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