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时候,有一位叫做天一的耽美作者,因为写小黄文涉嫌“传播淫秽作品牟利罪”,最后被判了有期徒刑十年半。这在当时引起了极大争议,因为要知道强奸罪的量刑是3-10年。这等于已经比普通强奸罪的顶格上限还要重了。 甚至这种性侵14岁女生的,也只判了三年多:
于是就形成了一个长期的司法量刑上的争论。 写小黄文的作者,一判就是十年。 而真正实施性侵的罪犯,可能只判七年、五年,甚至只有三年。 这显然不合理。 其实这种不合理,也不只存在于强奸罪上,而是广泛存在于我国司法体系里,今天看了一条微博,总结得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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