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世纪伊斯兰兴起后,阿拉伯帝国迅速扩张,大批犹太人社群并入了穆斯林的统治版图。从倭马亚王朝、阿拔斯王朝直到其后继政权,在广袤的伊斯兰世界中,犹太人的社会地位、法律身份以及文化生活经历了深刻演变。在此期间,穆斯林政权通常将犹太人视为“有经者”,赋予齐米(dhimmi,契约民)身份,即受保护的第二等臣民地位。 作为齐米,犹太人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和一定自治权,但需缴纳人头税(jizya)并遵守一系列歧异性法规,例如不得修建高于清真寺的新会堂、不得从事军事和部分官职等。这一制度在不同时期和地区的执行宽严不一,直接影响了犹太人所享有的宽容度和社会处境。
Al-dīn li-llāh wa-l-mulk li-l-sulṭān. 信仰属于真理,政权属于苏丹。 整体而言,中世纪伊斯兰统治下犹太人的境遇介于“黄金时代”的繁荣与不平等的现实之间。正如历史学者所指出的,中世纪穆斯林社会里的犹太人与穆斯林曾被浪漫化为一个和睦相处的“黄金时代”,但这种理想化只是一部分事实。在这个漫长的时期中,犹太人法律上仍然处于劣势,时有骚乱和迫害发生。然而,与同时期欧洲基督教国家中更为严酷和频繁的反犹暴力相比,伊斯兰世界的犹太人总体上享有相对稳定和宽松的环境,这种环境促成了犹太文化的繁荣与重大发展。 本篇文章将以从中心到边缘为结构,从伊斯兰世界的核心地区(阿拉伯半岛、两河流域的巴格达、古波斯)逐步扩展到边缘区域(埃及、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北非和西班牙安达卢斯、也门),系统探讨7至15世纪在伊斯兰统治下犹太人的历史和社会文化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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