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中共前党魁毛泽东的第四任妻子,毛发动的文革时期的重要领导人之一。1976年毛死后,华国锋、叶剑英等发动军事政变,逮捕了“四人帮”,江青被列在“四人帮”之首。 1981年,中共最高法院成立的特别法庭对“四人帮”进行了所谓的公开审判,并认定他们均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成员,将文革的罪责推到他们身上,并判处了相应的刑罚。江青被判死缓,后改为无期徒刑。1991年5月14日江青自杀身亡,终年77岁。 对于中共最高法的判决,江青拒不服从。江青曾针对公诉人的起诉书,在法庭上进行了自我辩护,并指其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歪曲、篡改历史,隐瞒捏造事实”。尽管其声明几次被打断,但从她的质疑中我们还是可以了解一些真相,可以了解中共的此次审判的确是在“歪曲、篡改历史”。 谁应当为文革承担罪责? 对于由“四人帮”承担文革主要罪责,江青在声明中表示,其从文革1966年发动以来,到毛死去,她“没有什么自己的纲领”,她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执行毛中央的指示和政策。江青质问道:“你们承认不承认九大和十大?如果不承认,就是离开重大历史背景,隐瞒重大历史事件……。” 江青的不服确有道理。文革是毛发动的,江青所做的一切也都是秉承毛的指示。 至于“四人帮”一词的出现更是在文革之后,而且是出自毛之口。1974年7月17日,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她(江青)算上海帮呢。你们要注意呢,不要搞成四人小宗派呢。”12月下旬,毛又对王洪文说:“你不要搞四人帮”。 在毛所定义的“四人帮”中,江青曾任臭名昭著的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共九大后被选为政治局委员;张春桥,文革时期上海公社领袖,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后被选为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等;王洪文,文革时上海最大的工人造反派组织头目,十大时成为国家副主席、政治局常委,是毛有意栽培的接班人;姚文元,因其那篇著名的文章宣告了文革的开始,后被选为政治局委员。此四人完全依赖毛的提拔和庇护,而他们对毛的忠心也是显而易见的。 很显然的是,“四人帮”形成于中共十大(1973年)之后。他们并不应该为文革的发动承担主要责任,虽然他们依赖文革而爬上了政治舞台的高峰,并且做了不少坏事。正如江青在庭审中所说的那样,她不过是毛的一条狗,毛叫咬谁就咬谁。她迫害刘少奇夫妇如果没有毛的允许,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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