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被扣上性骚扰者的帽子,这件事给了社会一个教训,就是调解有边界。 它不是万能胶,不能见缝就糊;它不是灭火器,不能连真相一起喷灭;它更不是某些地方的结案神器,先把结案数据做漂亮。
我觉得有三类事,就不该轻易的往和稀泥里装。 第一,强者对弱者。比如成年人对孩子,店家对势单力薄的消费者,雇主对不敢吭声的打工人,只要力量不对等,所谓“自愿和解”常常是弱者的被迫懂事。 第二,有暴力威胁的也不能调解和稀泥。比如掐脖子、扇耳光、堵门跟踪、扬言报复,这都不是情绪上头四个字能盖过去的;今天你不把危险摁住,明天它可能换个对象再来。 第三,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到位的,也不能调解和稀泥。监控在那儿,证人就在旁边,经过不复杂,这时还反复强调再谈谈,谈的不是公平,是负责的人想省心,是挑事的人想惹事。 大家发现没有,“和稀泥”表面上谁都不得罪,实际上最欺负一种人:就是老实人。老实人讲理,讲理就慢;老实人要脸,要脸就退让;老实人怕麻烦,怕麻烦就忍。 于是规则给他们安排了一条最吃亏的路:就是先被冒犯,再被劝说;先受惊吓,再被上课;明明占着理,最后还被教育大度一点。 凭什么?就凭你不会躺地上,不会拉横幅,不会天天去闹,不会把事情捅到所有人都疲惫?如果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会闹的人得便宜,那么下一次,所有人都被迫学坏。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成本:它不只浪费钱,不只耽误时间,更教人寒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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