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美国司法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一项调查结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涉嫌在招生中涉嫌基于种族差别对待,对亚裔和白人申请者不利,对黑人申请者存在更有利的录取倾向。联邦政府认为,这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也违反了最高法院2023年禁止招生考虑种族的判决。 但伯克利那边反应也很快,法学院院长亲自下场否认:我们招生压根不看种族,而且加州早在1996年就禁止公立大学这么干了。一边说“你歧视了”,一边说“我没有”。这事到底怎么回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起事件的核心,可以追溯到2023年美国最高法院的一项重大判决。 2023年,最高法院在 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v. Harvard 案中,终结了美国大学长期存在的传统affirmative action(平权行动)招生模式。简单来说,过去一些大学在综合评价申请人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考虑申请人的种族背景,毕竟大学希望保持学习到的多样性。 但2023年的判决进一步禁止了这种做法。最高法院明确限制高校在招生过程中把申请人的种族作为决定录取的重要因素。不管你是黑人申请者还是白人申请者,种族都不能影响你最后的录取结果。 司法部如何调查? 实际上这次调查并不是美国司法部突然针对伯克利法学院展开的。2025年3月,美国司法部和教育部就开始调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招生了,尤其重点调查了伯克利法学院2024年和2025年的招生情况。调查的核心问题是:在2023年美国最高法院禁止大学在招生中直接考虑种族因素后,伯克利法学院是否仍然通过其他方式将种族因素纳入招生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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