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观点                                          

中国的司法理念比清朝进步了吗?
思芦博客2026-09-23  

声明: 本消息或因风格和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但未经核实,也不代表我们的立场、观点或建议。如有侵权,联系秒删。[ 使用条款 ]
赞助信息

读郑小悠《清代的案与刑》的同时也在看电视剧《重器》。很自然地拿清朝和现代中国的司法制度作比较。

《重器》提炼了中国几个典型的冤案,反映了中国改革初期的司法实践。虽然今天比当时已有进步,但很多司法理念仍然不变。《清代的案与刑》也用清代的几个案例讲述清朝的刑名制度。从清朝到今天,刑侦技术进步显著,但冤错案不减反增,因为司法理念没有进步,甚至在退步。

清代散文家管同说“国家慎重人命,旷古未闻。盖古者富侠酷吏操生杀之权,今虽宰相不能妄杀一人。古者人命系乎刑官而已,今自州县府司督抚以内达刑部而奏请勾决,一人而文书至于尺许。” 管同说清代对人命和司法看得很重,宰相不能妄杀一人。死刑案件必须从州县、府司、督抚层层复核,直到朝廷刑部,最终由皇帝亲自勾决。为了审理一个人的死罪,呈送的公文文书能堆到一尺多厚。有清一代,“慎重刑章”是清朝基本国策,统治者将“人命至重”的理念摆在了国家治乱的高度。嘉庆帝曾亲撰《慎刑论》。清帝认为,慎重处理刑名事务是维持社会秩序、稳定统治基础、整肃官僚队伍的重要手段。如果天久不下雨,当权者就要反思是否有冤狱。

清代的死刑犯在被判死刑后立即执行的比例很低,绝大多数都要监候处理,至秋天再经过一次覆审,称为“秋审”,秋审结果将犯人分为情真(情实)、缓决、可矜、承嗣留养四个档次。情实者,经皇帝勾决,即在当年处死;缓决犯,则留待下一年秋审再次核定;可矜者,则根据罪情轻重,减等流放;如罪有可原,且身为独子、父母年老,则为承嗣留养,改判杖一百、枷号三月,放回家中,赡养父母。刑部专设秋审处。秋审处官员的法律专业化都很高。以至每逢钦案、大案、要案,刑部都要派秋审处官员参加审理。康熙尚宽仁,亲政后一改四辅臣之严厉,屡屡举行大赦、停止秋审;即便举行秋审,所拟情真人数也很少,勾决比例也很低。

所以,清朝的刑名理念是慎刑,重视人命要案。死刑犯都要经多层复核,皇帝亲决。中共建政靠杀人立威,严刑立国,滥捕滥杀。司法理念上轻视生命。死刑终审权,长期下放至基层或省级。文革时期和严打从重从快时期,更加草菅人命。肃反运动时错案率达到94%。人命是如此不值钱,就像师大女附中学生头头在广播里宣布的“卞仲耘死了,死了就死了。”

《重器》中大大小小案子有12个,除了官二代强奸案是重罪轻判和秦志高杀妻案外,其余十个案件不是冤案就是量刑过重。其中5个案子都是死刑。钱兴良杀妻案、李乡案、闫继才案、胡旭东案都不是经过正常的司法程序或者法庭庭审洗白的,而是经过偶然事件或者上级干预才还被告人清白。《重器》剧中,无论律师庭辩如何有理,无论法官如何倾向无罪判决,都要服从庭外的审委会对罪行认定和量刑的决定。充分说明中国法庭只是个摆设,司法不独立。这部电视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司法的现实。观剧结束,虽然对最后几个冤案被告的解脱感到庆幸,但也不能抵消对中国司法制度的总体失望感。正义女神的无奈贯穿了全剧始终。

您的观点至关重要

点击朱笔,直抒胸臆

By Google

    © 2026    八阕之地™ by Towards Digital Group关于我们反馈意见业务合作八阕书局隐私政策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