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讲清官,常常喜欢讲成孤胆英雄:满朝皆醉我独醒,皇帝糊涂我清醒,别人怕死我不怕死,最后靠一身正气把皇帝也镇住了。 张释之的故事如果这么讲,很痛快,却少了一半。 张释之当然是中国古代司法史上极罕见的人物。《史记》记他的几个著名案件,放到两千多年后的今天读,依然漂亮。但真正值得注意的是:张释之一次又一次敢对皇帝说“不”,不仅因为他敢说,也因为坐在他对面的汉文帝,最后容得下这个“不”。 最典型的是中渭桥案。 汉文帝出行,事先已经清道。一个百姓听见警戒,躲在桥下,等了很久,以为皇帝车驾已经过去,便从桥下出来。不巧正撞上御驾,把马惊了一下。侍卫立即将人抓住,交给廷尉张释之处理。 如果按照人情,这案子实在不好办。 受惊的不是普通人,是皇帝本人。更何况皇帝的愤怒也不是毫无道理:幸亏这匹马温顺,万一御马受惊狂奔,把皇帝摔下来,后果谁承担? 张释之审完,只判了一项:罚金。 文帝果然怒了。那个人惊了我的马,你居然罚几个钱就算了? 张释之回答了一句后来传了两千年的话: “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 法律既然已经规定了处罚,就只能如此。如果现在因为皇帝本人受惊,临时加重刑罚,那么法律还怎么取信于天下? 张释之甚至说得很直白:事情刚发生的时候,陛下如果命人当场把他杀了,也就杀了。可是现在既然把人交给廷尉,廷尉就必须依法办理。廷尉如果看皇帝脸色随意加减刑罚,天下执法的人都会跟着忽轻忽重,老百姓以后还怎么知道什么事情该受什么处罚? 这里必须注意一个容易被现代人忽略的地方。 张释之并没有宣布“法律高于皇帝”,更没有建立一个可以审查皇权的司法体系。他自己承认,皇帝当场要杀这个人,他未必阻止得了。 所以这不是现代法治。 但也正因为如此,汉文帝后面的反应才更加珍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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