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税务风波一直遭大陆演艺圈封杀的范冰冰,近日与其弟弟范丞丞被影视投资商“东阳嗨乐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简称:嗨乐影视)在网上公开发文讨债,涉及金额达6,700万元(人民币,下同)。 事件源于9月24日晚,“嗨乐影视”在社交平台发表了一篇题为《范小姐,请还钱》的公开信,将当年的投资纠纷再次推上风口浪尖。 据报道,2017年,“嗨乐影视”与范冰冰控股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共同投资数千万元拍摄电视剧《巴清传》(原名:赢天下)。该剧杀青后还未来得及播出,剧中的男一号高云翔在澳洲涉性侵,当时剧方启用范冰冰的前男友李晨替代了高云翔的角色,进行了重新拍摄。李晨当时为爱救场,与范冰冰分饰男女一号。 补拍完毕后,该剧似乎“万事俱备,只欠开播”,但这期间女主角范冰冰又出事了。 2018年5月,范冰冰突然被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踢爆签订“阴阳合同”,涉偷税漏税,遭到当局调查,她个人被追税及罚款等共缴逾8.8亿,她控股“爱美神”公司也被罚款5,500万。 从此,《巴清传》无法播出,“嗨乐影视”于是起诉索还投资款。
2021年9月,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爱美神”公司向“嗨乐影视”返还投资款本金及收益6,7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但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爱美神公司”名下已经没有任何财产,之后宣布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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