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即为女性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亦称“陪妆”、“妆奁”。这一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的传统习俗,因为传统封建礼制的约束,发展至清朝时期被赋予了另外的含义。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在中原地区历史悠久的儒家文化影响下,清朝将封建礼制、伦理道德发展到极致状态。婚嫁行为,作为直接关系到传统伦理道德、封建礼制约束的所在,几乎成为对女性最具代表性的道德评价标准。
清代嫁妆 清朝时期的女性出嫁较之现今社会,有着较为明显的几处特点: 1、出嫁年龄较小,清朝时期对成年的评定界限较之现在要远远提前,12岁甚至更小的年龄,就开始谈及婚嫁。 2、男女婚事,必须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基本原则。清朝乃至所有的封建皇权社会中,自由恋爱乃系一个遥不可及甚至不为人知的行为。男女之间的婚嫁,必须严格听从父母的安排,经媒婆介绍,就决定了终身大事。 3、对婚前“男女之事”的严格杜绝。在传统的封建礼教约束下,未出阁的女性除了自己的父亲和兄弟,几乎不同外界男性接触。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那个时期女性未出阁之前最真实的写照。
清朝女性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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