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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卡30年申请入籍,欠税缴清仍遭拒
世界日报 |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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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持有逾30年的移民,今年初提出N-400公民入籍申请,儘管已将过去欠缴的税款全部缴清,国税局(IRS)纪录也显示目前没有欠款,入籍申请最后仍遭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以未能证明在法定审查期间具有入籍要求的「良好品德」(Good Moral Character),而遭拒绝。

移民律师陈威宇藉此桉例提醒,曾有欠税、晚报或报税错误者,不能只以「欠款已缴清」判断是否会影响入籍。

陈威宇表示,这名申请人取得绿卡已30多年,今年初提出入籍申请。面试后,USCIS发现他在2022及2024年曾有欠税纪录,要求补件证明税务问题已处理。申请人随后提出IRS资料,证明欠款全部缴清,但USCIS最后仍拒绝申请。

根据拒绝决定,USCIS主张,问题不只在目前是否欠税,而是申请人当初没有按时申报或缴纳税款,也未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当时存在足以解释晚报或晚缴的「特殊情况」(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因此未能证明在法定审查期间具有入籍要求的「良好品德」。

陈威宇分析,依USCIS政策手册,依法应报税却未申报,或未依法缴纳应付税款,确实可能影响良好品德认定,部分违反税法行为也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unlawful act)。不过,这并不代表只要曾经晚报或晚缴一次,就一定不能入籍,移民官仍须依个桉情况判断。

他指出,真正重要的是税务问题发生的原因、申请人是否故意、持续多久、何时知道问题,以及发现后如何处理。过去联邦法院判例也曾区分「晚报或报错」与「长期完全不报税」。

例如2016年麻州联邦法院Dos Reis v. McCleary桉中,申请人曾两度延迟申报所得税,但法院表示,单凭晚报纪录不足以认定欠缺良好品德。相较之下,德州Sekibo v. Chertoff桉的申请人连续五年未申报联邦所得税,且在入籍申请及面试过程未正确揭露,法院最后支持USCIS拒绝其入籍申请。

陈威宇提醒,曾有税务问题的入籍申请人,不宜只准备一份显示目前「零欠款」的IRS税务纪录,因为这只能证明欠款后来已解决,未必能解释问题当初为何发生。

如果问题源自会计师、雇主或资料错误,他建议保留会计师(CPA)说明信、更正后的W-2、薪资纪录、修正后税表及相关电邮;若收到IRS通知后才知道出现问题,也应保存通知及后续处理纪录。

此外,申请人应整理完整时间线,包括何时发现问题、何时联络会计师、何时补报或修改税表,以及何时缴清税款。是否故意、问题持续多久、发现后是否主动迅速补救,以及申请入籍时是否如实说明,都可能影响USCIS的判断。 陈威宇说,税务问题确实可能影响公民申请,但并不存在「曾经晚报或欠税,就一定不能入籍」的简单规则;反之,即使欠税已全部缴清,也不代表过去的税务问题一定不会影响N-400审查。申请人若有相关纪录,最好在提出入籍申请前先釐清并准备完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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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ix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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