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阳嗨乐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发布题为《范小姐,请还钱!》的公开信,称其对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一笔6700万元生效判决执行多年仍未获清偿,并在信中点名范冰冰、范丞丞。9月28日,相关词条登上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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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上述事件,9月25日,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曾发布声明,称已接受范冰冰、周海国及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委托处理相关事宜,并强调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应依法区分,主张连带责任须通过诉讼解决,不得以舆情裹挟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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