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晚,东阳嗨乐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发布公开信,称其对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一笔6700万元(人民币,下同)生效判决执行多年仍未获清偿,并在信中点名范冰冰、范丞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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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已接受范冰冰、周海国及爱美神委托处理相关事宜。蓝鹏律师事务所官网显示,该声明发布于9月25日。
公开工商变更信息显示,范冰冰曾持有爱美神74.5%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9年1月24日,范冰冰卸任法定代表人,由周海国接任;2020年9月,范冰冰退出股东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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